當前位置:    首頁  >  通知公告  >  正文

【留基委項目】2023年度國别區域研究人才支持計劃(項目類)申請工作的通知

作者:發布日期:2022年11月17日 10:52:40點擊數:

位老師

為加強國别區域研究,加快培養和儲備一批具有國際視野、通曉國際規則、能夠參與國際事務和競争的國别與區域研究人才,更好為服務國家外交戰略和“一帶一路”建設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撐,2023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将繼續加大通過“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”選派國别與區域研究人才出國留學力度。

本次申報的是項目類計劃。采用學院申報、國家留基委評審立項、學校自主選拔推薦人選、留學基金委審核派出的選派模式。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、項目介紹

(一)選派對象

1.主要支持研究“一帶一路”相關國家和地區政治、經濟、文化、教育等領域的專門人才。

2.按需選派山東大學相關單位,特别是教育部國别和區域研究中心研究人員帶課題出國調研、研修或攻讀博士學位,加強國别區域研究。

3.選派拟作為國别和區域問題研究後備人才培養的應屆本科、碩士畢業生出國攻讀博士學位(包括碩博連讀),選派國别和區域問題研究相關專業的在讀碩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出國進行聯合培養。

(二)選派類别及留學期限

1.高級研究學者3-6個月;訪問學者3-12個月;博士後 6-24個月。

2.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36-48個月;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6-24個月。

3.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3-12個月。

二、申報注意事項

1.各單位可結合國别和區域研究人才培養需求,依托與國外院校開展的人才培養合作渠道,向國家留學基金委申請項目。

2.同一項目可包含多個留學身份,留學人員可派往不同國别或留學單位。

3.獲批項目執行期為三年。對執行未滿三年項目,各單位須逐一進行年度總結并于每年底前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。國家留學基金委複核後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繼續資助。

年度總結應包括人員錄取後派出情況(如未執行或執行中遇到較大問題,需說明主要情況及原因)、派出人員在外學習情況、取得的初步或階段性成果、典型事例、項目執行中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、下一年計劃等。

如未按時提交項目執行工作年度總結,或連續兩年未派出留學人員,将終止項目執行。

三、校内申報

1.請有意向申報的師生12月7日(周三)800前向學院提交項目申報材料:

1)項目申請書word版(附件1)

2)與國外院校簽署的校際合作協議(外文及中文翻譯件)

并将以上材料電子版發送至llw@sdu.edu.cn。

 

咨詢:0531-88382590

 

Baidu
sogou